七类常见诈骗套路!河南省反诈骗中心揭秘-天天百事通
2023-06-05 19:41:56 大河财立方

【大河财立方 记者 徐兵 实习生 刘豫 通讯员 王姝方】随着网络技术更新迭代,各种新型诈骗层出不穷,加强防范意识对于消费者来讲尤为重要。6月5日,河南省反诈骗中心总结七类常见骗局,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,仔细甄别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骗局一: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

诈骗分子通过非法的渠道获取受害人的通讯录或社会关系信息,使用受害人领导、熟人的姓名和照片来包装自己的社交账号,并添加受害人为好友。之后,诈骗分子以受害人领导、熟人的身份对受害人进行嘘寒问暖,或者主动提出可以帮助受害人,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,诈骗分子会以“家人生病”“有急事”等理由要求受害人代为转账,实施诈骗。

警方提示:在接到自称领导、熟人转账的要求时,务必要通过电话、视频,或者当面核实确认,不要轻易转账。

骗局二:冒充客服类诈骗

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购物信息,自称是商家客服人员,要主动赔付货款,诱导受害人在虚假的网页上填写自己的银行卡号、手机号以及验证码等信息,从而盗取受害人银行卡里的资金。有些诈骗分子还会要求受害人下载视频会议软件,以指导为由要求受害人打开屏幕共享功能,进而盗取受害人的密码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,实施诈骗。

警方提醒:接到自称是电商、物流客服电话时,务必到官方平台核实。正常的退款理赔都会原路返还,并不需要私下沟通,也不需要下载会议软件进行屏幕共享。

骗局三:虚假征信类诈骗

诈骗分子冒充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或是银保监会工作人员,谎称因国家出台了征信政策,要求受害人关闭在平台申请的金融业务,或者是注销之前以学生身份在平台上申请的校园贷款等,否则将影响征信。此外,诈骗分子还会发送仿冒的官方文件,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后,诱导受害人下载视频会议软件,打开共享屏幕功能,诱骗受害人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或是在网贷平台上申请的贷款,转入指定账户,实施诈骗。

警方提醒:骗子实施诈骗常用的理由有注销校园贷、降低贷款利率、消除不良记录、注销借贷账户和扣除违约金、利息费等,一旦涉及此类字眼,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。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,任何人无权删除、修改。凡是声称征信有问题,可以帮助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的都是诈骗。

骗局四:刷单返利类诈骗

诈骗分子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发布兼职广告,打着“足不出户、高额佣金”的旗号,或以“色情内容”“免费礼物”为诱饵拉人入群,并诱导受害人完成“刷单、关注、点赞”等任务,发放小额佣金获取信任后,骗子会以“充值越多,返利越多”为由,引导受害人加大投资金额,并以“任务未完成、操作异常”等借口,拒不返还资金,直至受害人发现被骗。

警方提醒:刷单获返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并非正当兼职,所有要求垫资做任务的兼职刷单都是诈骗。

骗局五: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

诈骗分子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的网络投资理财广告,将受害人拉入所谓的“投资”群聊,冒充投资导师或金融理财顾问,组织同伙在群里扮演投资者,通过发布虚假的赚钱截图,或以“直播理财课程”骗取受害人的信任。除此之外,诈骗分子通过打造虚假人设,与受害人确定婚恋关系,以“有特殊资源”“平台有漏洞”可获得高额回报等理由,引诱受害人开设账户进行投资。受害人的前期小额投资试水可能会有所返利,但一旦加大资金投入,就会出现无法提现的情况,诈骗分子又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,直至受害人发现被骗。

警方提醒:不要轻信非正规的投资理财渠道,凡是标榜“内幕消息”“稳赚不赔”的网络投资理财,极有可能是诈骗。

骗局六:冒充公检法诈骗

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,冒充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,声称受害人涉嫌重大案件,对其进行威逼、恐吓。诈骗分子站在“执法者”的角度,要求受害人配合工作自证清白,受害人刚进入骗局,就已经处于弱势地位。为了增加迷惑性,诈骗分子会向受害人展示虚假的“通缉令”“逮捕证”等法律文书,同时要求受害人严格保密,他们以帮助受害人“洗脱罪名”为由,诱导受害人到独立的封闭空间,阻断与外界的联系,要求受害人配合资金审查,将资金转到指定的“安全账户”,以达到诈骗的目的。

警方提醒:如接到自称是“警察”的电话,可拨打110进行查证核实,公检法机关没有所谓的“安全账户”,更不会要求转账进行资金核查。

骗局七: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

诈骗分子通过电话、短信、社交软件等平台,发布虚假的网络贷款广告,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网络贷款App或者登录虚假贷款网站,再以贷款需审核为由,要求受害人先缴纳保证金、手续费,接着会以受害人操作失误、征信有问题、流水不足等原因,继续要求受害人缴纳各种费用,直至受害人发现被骗。

警方提醒:不要轻信网络上的贷款广告,申请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。凡是贷款之前需要先交钱的,极有可能是诈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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